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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事业教师编制,专科可报,招聘3人,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2020年4月春季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来源:网络 时间:2020-04-13 作者:儋州直聘网 浏览量: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2020年4月春季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位于海口市白水塘西路,于1993年由海口市教育局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局联合创办,是海口市直属公办的一所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我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专业教师。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学校占地面积225亩,建有63间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专业实训室。开设有航空服务(与VIP服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旅游外语、导游服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美发与形象设计、商品经营等专业,目前在校学生35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学校与海南师范大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普通高校、高职院校联办“3+4”本科班、“3+2”大专班,形成了以中职教育为主、中高职“3+2”和中职本科“3+4”衔接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就业有方、升学有路、出国有门”多元化办学格局。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水平。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中职专业教师3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职业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klzxzp@163.com)。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考生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扫描电子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长按二维码识别下载《考生承诺书》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核程序。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内容的具体要求:
第一,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第二,答辩。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20%。应聘人员现场陈述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提两个问题,应聘人员可根据评委所提问题,结合教学实际现场作答。
第三,专业实践操作。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雪梅、杨山青
联系电话:0898-68611880
监督电话:0898-686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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